凤凰山笔记

黑暗骑士

一口气看完了《蝙蝠侠:第一年》《黑暗骑士归来》上下,以上皆为动画版。才发现作为一只年近三十每日挤公交不修边幅蹲坑玩手机每天保持坐姿14小时以上的单身狗,我依旧那么喜欢蝙蝠侠。

DC和marvel都塑造了很多英雄,marvel的作品偏重于现代的科技感和各种神秘的概念和世界观,但是英雄缺乏性格,美队是个例外,除了美队,marvel的其他英雄在人格魅力上都过于无力了…相比之下DC的大超和老爷都显得十分有人格魅力,一个是光明之子一个是黑暗骑士,但是相比高大上的人物,现在的我们更喜欢平凡神秘的bruce老爷,不信请看诺兰的黑暗骑士三部曲,最近的蝙蝠侠衍生剧哥谭市,以及DC近年的蝙蝠侠动漫。

黑暗骑士归来上下里面的老爷已经十分年迈,但是塑造的蝙蝠侠形象已经超越了诺兰的黑暗骑士(个人观点而已),并且把美国政府的官僚化和所谓的正义诠释的很好,最经典的就是关于蝙蝠侠的处理总统交给州长,州长又交给市长,市长又把皮球踢给了GCPD局长,最后大超又作为美国版正义的化身要去和老爷清算,被老爷揍得抬不起头,哈哈。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蝙蝠侠要作为一个象征,潜伏于黑暗中。但是这个黑暗骑士又这么光辉伟岸,单靠领导力就拯救哥谭市民于混乱之中,使得连续两代GCPD局长的评价都是:He’s too Big.注意这里不是器大活好的意思…

尤其在下部里面老爷终于完成了宿命的对决,一次是和小丑的一次是和大超的。和小丑的对决中,相比之前的不使用手枪和绝不杀人的蝙蝠侠,这里老爷被迫使用了手枪并且最终把小丑制服,虽然最后是小丑自己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拧断了自己的脖子,科学性有待研究。虽然杀了小丑并不改变什么,但是至少可以拯救很多很多其他人的绳命。这又说明,老爷最后终于想明白了,不去维护美帝那套虚伪的民主法制体系,仅仅作为黑暗中的明灯就好。

最后管家阿尔弗雷德在寒冷的风雪中死去。

今年夏天一定得买件蝙蝠侠的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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